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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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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记录良好; (二)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工程质量检测规范和标准,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具有相关专业检测能力; (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十年以上工程质量检测经历的工程师;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需要,能正常参与组织开展的工作; (五)已是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直接确认。 二、专业分类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室内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各专业方向具体能力要求详见附件1。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建设标准的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宣贯等; (二)承担检测项目参数能力认定专家评审工作; (三)参与市局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督查检查、评价、投诉处理等工作; (四)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培训工作; (五)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推荐范围 (一)台州范围内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研究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推荐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的专家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附件2),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汇总。 (三)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对推荐专家相关材料真实性,坚持好中选优,并在《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后,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市局建筑业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我局按照申报条件,依据各推荐单位推荐资料和被推荐人的工作业绩成绩,择优确定专家,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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