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导明责。与县内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建设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讲座、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习、制作一批专题宣传海报,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以管压责。组建2队巡查小组,严把在建工程装修材料核查,重点对施工过程中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检验报告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已督促3家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装修材料的单位、1家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单位落实整改。同时,通过消防验收前期提前介入、过程加强服务的方式,落实审验职责,全力保障大型民生项目按期、安全投用。
三是以罚督责。会同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开展建筑领域消防安全联合执法,通过“一次警告、二次停工”,公开曝光处罚案件和台州市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季度共检查建筑工地55个,发现火灾隐患139处,曝光典型问题案例3起,记台州市不良行为12人次,并督促整改。(来源:天台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