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相关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部门:市建设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13 10:20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 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所购物品材料用于装修行为在2024年8月22日(含)以后。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备案

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装修备案方式具体由各县(市、区)对外公布。

(二)申领

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按照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指定方式申领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备案通知书、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产权人银行账号等。

申领补贴资料的受理地点、人员、联系方式,由各县(市、区)对外公布。

(三)审核拨付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拨付方式具体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及时对外公布。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拨付补贴资金。

三、政策执行期

2024年8月22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如各县(市、区)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各县(市、区)应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四、政策咨询

地市

单位

联系电话

台州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8517921

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8223139

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4273074

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2580128

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

0576-88900772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5382583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6122622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7238519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9356318

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7811598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6-8333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