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访问次数: 创建人: 发布时间:2025-04-17 11:56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对涉及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智能建造、质量通病防治等方面的工法,给予优先考虑。

一、申报时间、方式

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4月30日下午17:00时。

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属地县(市、区)建设局,由县(市、区)建设局汇总、初选后上报我局。

二、申报资料

纸质申报资料:

1.每项工法提供《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1份,A4纸打印,“推荐单位”栏无需盖章,统一由我局盖章。

2.《2025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县(市、区)建设局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


电子申报资料:

每项工法提供申报电子文档资料1套,按以下编号顺序分别扫描成单独的PDF文件:

1.《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附件2);

2.《工法文本》,按《工程建设工法编制标准》(DBJ 33/T1268-2022)的要求编写,文本中要有不少于10张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有条件可附影像资料),不得出现编写单位及编写人的名称及相关信息,文本统一用A4纸,标题用三号、内容用四号宋体字,行间距均为1.5倍;

3.如超出8年有效期重新申报的,另附原《工法文本》及批准文件;

4.企业级工法发布文件;

5.《工程建设工法工程应用证明》(附件3),以及应用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

6.《工程建设工法经济效益证明》(附件4);

7.如有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提供相应扫描件;

8.如有科技查新报告(工法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时),提供相应扫描件;

9.如有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提供相应扫描件。

电子文档资料按序“打包压缩”并注明申报单位后,由县(市、区)建设局用U盘上报我局。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要求,高质量报送,不得弄虚作假。各县(市、区)要加强申报质量把关,择优上报。

台州市建设局联系人:楼江泽,联系电话:0576-88518756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2025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xlsx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