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台州市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1-03-17 10:05

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139号)和《关于启动2021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1〕4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度我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有浙江省建设厅历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国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且2020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有效证书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址:http://jst.zj.gov.cn/)查询。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现仍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含2020年通过继续教育换证人员)。

(三)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内容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合格标准

(一)继续教育参加当地有关备案培训机构利用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应与职业培训平台一致)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未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上专项继续教育不得登记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

(二) 线上培训:企业登入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网络系统,(http://zhejiang.zhujianpeixun.com/)按系统的要求注册后报名选择(台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在线缴费--录入缴费凭证--发送缴费凭证至(邮箱:jspx615@163.com),审核以发送至邮箱的凭证为准,发票会以邮件形式发回。(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线上学习可简化学时认定程序(不需提交证明材料),个人获取的学时由线上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三) 全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时认定工作由我校统一负责具体实施。审核认定后,即可视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原《岗位证书》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更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未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不予学时认定。

四、继续教育及证书登记时间安排

(一)11月30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持原《岗位证书》人员务必于9月10日前完成32学时继续教育并经学时认定后, 9月30日前登录培训管理系统注册个人用户,上传个人头像,并在“证书管理”中对原《岗位证书》进行更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原证书作废(详见附件)。

(二)通过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可简化学时认定程序(不需提交证明材料),直接在报名平台(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线上完成学时认定及上传。

(三)12月20日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培训管理系统统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上传。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厅会议精神,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线上线下培训费用为每人192元。

六、其他事项

一、持对持有多本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允许其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学习一次即可,专业知识课程仍按岗位分专业学习。

二、根据建设部人事司建人才函〔2019〕2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三、2020年报名继续教育培训没学完的,今年可以在平台上继续学完,共32学时即可换领电子合格证书,通过线上学时认定推送完成按2021年发证。取证后次年(即2022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

四、2020年已经换证成功的人员,2021年开始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如果电子合格证书取证时间是2021年的,从次年(即2022年)开始继续教育。

五、完成继续教育合格后,建设部管理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会自动添加相关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的,不需要个人重新更新。


附件: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学员篇.docx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企业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