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139号)和《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3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度我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有浙江省建设厅历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国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有效证书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址:http://jst.zj.gov.cn/)查询。
(二)持有2019年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
(三)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内容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合格标准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学习途径获取学时,此次继续教育时间紧、人员多,请学员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一) 线下培训:企业集中到台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报名培训获得学时。
线下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线下培训时间:2020年10月17、18、24、25日
培训时需带继续教育学时清单,强烈建议学员采用线上培训。
培训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内)
线下培训报名所需材料: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纸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各1份。
注意事项:培训时学员带上继续教育学时清单,我校将进行不定时签到,缺勤示为学时未到,继续教育不予通过。
(二) 线上培训:企业登入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网络系统,(http://zhejiang.zhujianpeixun.com/)按系统的要求注册后报名--在线缴费--录入缴费凭证--发送缴费凭证和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至(邮箱:jspx615@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线上学习可简化学时认定程序(不需提交证明材料),个人获取的学时由线上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三) 全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时认定工作由我校统一负责具体实施。审核认定后,即可视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原《岗位证书》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更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未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不予学时认定。
四、证书登记办理材料及时间
证书登记时间:预计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证书登记材料: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个人学时清单及证明、《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纸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各1份。(具体见附件)
五、继续教育及证书登记时间安排
(一)11月20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
(二)12月20日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培训管理系统统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上传。
(三)12月31日前,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持有原有效《岗位证书》人员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依系统更新申领电子证书,同时原证书作废。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厅会议精神,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线上线下培训费用为每人192元。
七、其他事项
一、持有多本证书人员须按照不同专业岗位需求参加相对应的继续教育。对安全员、园林施工员、园林质量员等省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不再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及换证,证书可作为持证人能力水平的证明。
二、证书遗失或证书信息需勘误的人员,凡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设信息港“2020年需继续教育(换证)岗位人员库”中能查询到其岗位证书信息的,可先参与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证书遗失的需提交遗失声明),待获取继续教育学时后再统一勘误相关信息。信息勘误时,姓名只允许修改同音字,不得改姓;身份证号只能修改个别数字,不能作较大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岗位名称、照片不得修改;性别、证书编号打印错误的允许修改。
证书勘误由个人提出申请(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在企业出具证明,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院路126号)统一办理。